劳动关系认定
- 时间:2016-11-25 13:14:05 会员:王女士 提问时间:2016-11-25 13:14:05
- 咨询内容:小王38岁,是乡村卫生室的医生,A医院是位于市区的一家私立医院,A医院的一个副院长跟小王是同学,A医院让小王为其介绍患者,每介绍一个患者到A医院就诊,挂上号就给小王200元,如果开药或住院还有提成,小王也经常拿到A医院给的报酬,以上没有协议,是口头承诺,只有小王的银行卡能证明收到医院的报酬。现在A医院召开五周年院庆,请柬邀请小王参加,地点在B宾馆4楼,小王是下午1:30签到,然后是院庆活动,下午5:00开饭,每桌两瓶红酒,小王吃完饭喝了酒曾下楼,后又回到包间继续吃饭喝酒聊天,大约下午6:30-7
管理员的回答:一般认定不了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