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待遇及旧伤复发
时间:2016-10-11 12:02:53      会员:苏先生   提问时间:2016-10-11 12:02:53
咨询内容:你好,伤者某国企职工,56周岁,工作期间受到1万伏高压电击,自高处摔落,已认定为工伤。现医疗即将结束出院。目前伤情为:右耳廓切除,颅骨缺损,一眼几近失明,面部被烧伤,神经受损。请问1、能鉴定几级?伤残待遇是什么?2、这种情况下已经不适于再上班,如果单位与之解除劳动关系,在之后因原伤情恶化或引起其他相关症状,是否可以申请二次工伤?是否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待遇找原单位还是社保机构?
管理员的回答:五级左右,一般赔偿30万左右。不用二次申请工伤,可以按工伤复发或者继续治疗来处理,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所有的待遇由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