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轮换工
时间:2016-7-12 17:19:26      会员:苏若兮   提问时间:2016-7-12 17:19:26
咨询内容:您好,1986年潘西煤矿的农民轮换工,合同期8年。期间腿部工伤,鉴定工伤等级为3级。合同期满结束后回家务农,因为工伤加农村体力劳动,身体素质非常差,到现在已经基本不能从事体力劳动,生活非常艰苦。想咨询下,当年的农民轮换工为国家煤矿事业付出了自己的青春,现在的生活基本都很差,国家现在有没有什么补偿措施。周围有人每个月能拿到大约2000元的补偿。在8年合同期内,曾经交过4年的保险,后来单位给取消了,不让继续缴纳保险。能不能通过补交或者什么措施,享受正常职工退休后的保险待遇。谢谢您的解答,另外如果有什
管理员的回答:第一、你的问题已经超过了时效;第二、如果你的情况被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可以向社保要求每个月的伤残津贴,甚至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