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摔伤出院后要求赔偿怎么处理
时间:2016-7-7 17:41:45      会员:高俊   提问时间:2016-7-7 17:41:45
咨询内容:我公司有一工人于2016年6月20日经熟人介绍来我公司工作,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试用。在试用期间于2016年6月28日13:30在车间库房区域工作时发生摔伤工伤事故。医院检查结果是鼻骨骨折,住院8天后出院,医嘱3周后进行复查,回家休养。公司根据应急处理办法将其送到江西省人民医院急诊外科进行治疗,并于2016年7月5日出院,向公司提出赔偿述求,内容如下: 1、从住院之日起,休息期间(在家养伤2个月)按照3000元/月支付工资; 2、在家养伤期间支付营养费3000元; 3、住院期间看护费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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