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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赔偿

时间:2012-6-2 19:24:00      会员:杨洋   提问时间:2012-6-2 19:24:00
咨询内容: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工伤,伤的是脚后跟,被铲车铲掉了,还有跟腱折了,踝骨断裂,现在已经做了手术出院回家了,但是已经不能像正常人行走,脚后跟不能着地,在院期间,单位只是给交了医疗费用,我想问一下,我的护理费,生活补助费是不是都应该由单位支付?具体包括哪些费用?费用按什么标准收取?现在我的康复情况不好,是不是可以向单位申请复查,或者做一些康复?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护理费用在停工留薪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也应该由用人单位支付,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待停工留薪期满后,向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赔付项目包括: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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