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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亡赔偿

时间:2012-3-7 13:18:00      会员:罗兰   提问时间:2012-3-7 13:18:00
咨询内容:我爸爸在佛山南海区理力机械厂做保安。春节因为请不得假没能回家过年,在年初6早上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上突然死亡,他的工作时间是12小时制,从事发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厂方没有给我们任何关于赔偿的回应,我们是广西百色人,家里有我和弟弟上学,(我大二弟弟六年级)妈妈在家务农。连最基本的埋葬费也没有得到,爸爸遗体还在南海殡仪馆里。我们是在没有支付费用的能力。理力机械厂的财务说厂家已帮爸爸买工伤保险,可是那么久当地劳动局也没给我们家属任何回应
管理员0的回答:工伤认定后要求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孔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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