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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删除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品种及调整规范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7 13:19:00 浏览量:

 青人社厅发〔2011〕165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停止阿米三嗪萝巴新片(复方阿米三嗪片)和盐酸克仑特罗片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为保证广大参保人员用药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删除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品种及调整规范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58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删除《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中的“阿米三嗪萝巴新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588号)和“克仑特罗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735号)。请各统筹地区及时做好相关药品的删除工作,同时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相应的调整工作。
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药品名称的修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部分药品的名称调整规范情况,我厅对《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部分药品的名称进行了相应调整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1年版)》部分药品名称调整规范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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