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工伤案例 > 案例评析 > 正文
企业非法用工不享受工伤待遇
作者: 来源:开封社保局 发布时间:2019-06-23 07:38:00 浏览量:

大家找工作的时候要一定要牢记,因为如果属于用人单位非法用工,也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那么一旦发生事故,员工是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哦!

那么如何确定是否属于非法用工单位的伤亡人员呢?

 一类情况是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没有经过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是患上职业病的职工。

还有就是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都属于非法用工单位的伤亡人员。

非法用工发生事故,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非法用工发生事故,受伤害人员及其近亲属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但是非法用工单位必须向伤残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或者是伤残和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包括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赔偿金的数额,应当在受伤害人员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有十级,根据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金额有所不同,最高金额可达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6倍。

如果受到事故或患职业病不幸死亡,那么非法用工单位应该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单位拒不支付的,受伤害人员及其近亲属还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pingxi/9188.html
上一篇:用人单位未按期申请工伤认定,就得“自掏腰包”!
下一篇: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亡待遇由谁承担?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