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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夜看球后,第二天在办公室中风复发,是否算工伤?
作者:李晓慧 来源:惠州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12-07 21:24:00 浏览量:

世界杯正在卡塔尔火热进行,然而,我国和卡塔尔有5个小时的时差,所以一些比赛直播在凌晨进行,有些朋友看着看着一不小心就熬到了深夜。如果因为熬夜看球赛而导致第二天上班身体出现状况,能算工伤吗?


案例简介

王某是某设计公司员工,有中风病史。王某喜欢看足球,在世界杯期间,不听家人劝阻,连续多天熬夜看球,每场比赛都不愿意落下。

工作日的一天,王某熬夜到凌晨四点看完球后,感觉身体左侧有些无力,且头脑昏沉,他没在意。当天早上,到了公司后,王某症状严重,同事将其送往医院。医生称他中风复发。王某申请了工伤,但没有被认定为工伤。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

王某认为,自己是在公司中风复发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中风属于既有疾病,该员工在公司中风复发,是因为长期熬夜看球导致的。虽然是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疾病复发,但并非工作原因导致疾病复发,即使没有熬夜看球,在正常上班过程中中风复发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综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那么,如果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什么情况下可以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此处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惠州人社温馨提醒

世界杯赛事虽然精彩,但熬夜看球还是要量力而行,尤其要避免长期熬夜看球,以免给身体造成伤害,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观看录播和回放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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