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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工工伤事故,财产保全后终获赔偿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5 18:47:00 浏览量:

   工人工伤致残,劳务公司老板却东躲西藏不给赔偿,无奈之下,两名务工人员将所在的劳务公司告上法庭。

【案情简介】

    2012年7月23日,家住武隆县的小夏来到向某经营的赐鑫建筑劳务公司做建筑工人,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两个月后,小夏在干活时被滑落的木方砸伤,导致右脚小脚趾骨折。经渝中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小夏伤残等级为9级。可当小夏找到公司要求赔偿时,公司却拒不接受,无奈中,小夏只好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调解的时候他(向某)愿意赔偿,可是后来就没有消息了。”2013年7月29日,经江北区人民法院调解,向某同意赔偿9.5万元给小夏,并达成协议。可协议下来后,向某却迟迟不见动静,小夏便直接找到了公司。

    “早就搬走了,具体什么位置不晓得。”2013年9月,小夏来到向某公司所在地,办公室已经人去楼空。清洁阿姨告诉小夏,向某的公司已经在一个月前搬走。

    就在小夏准备离去时,小夏的工友宋师傅也来到了此处。“他也欠了我9万多元的工伤赔款,现在人找不着了,啷个要钱嘛。”同小夏一样,去年1月5日,已经60岁的老宋在工作时不慎被铁屑贯穿了左眼,并鉴定为8级伤残,向某亦未对老宋进行赔偿。

    2014年5月4日,二人向江北区法院申诉,要求强制执行协议。

【案情转折】:

    为了能要回工伤赔偿,小夏和老宋四处打探消息,终于得知向某的公司现在搬迁至巴南区学堂湾附近的一处商业楼内。7月24日,小夏和老宋发现向某在公司里,便通知了江北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后,立即对向某的公司进行搜查,并查封该公司。

     7月24日,在得到两名当事人的电话通知后,江北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快速反应,在巴南区某商业办公楼内找到了拖欠工伤赔偿款的向某,并勒令其清还两名工人赔款共计18万元。由于向某公司财务没有现金,经过法院工作人员调解后,两名员工同意向某先偿还3万元的赔款,其余欠款于两个月内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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