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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部分涉疫情防控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可延长至60日
作者: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时间:2020-02-05 21:26:00 浏览量: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伤保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开通工伤认定、鉴定办理两大绿色通道。该《工作方案》自省政府决定启动河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之日至响应终止期间施行。

  开辟工伤认定绿色快速通道。《工作方案》明确,对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死亡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其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在3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基于当前抗击疫情的特殊情况,涉及上述情况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可延长至60日。

  开辟待遇支付绿色快捷通道。《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切实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死亡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并已确诊的,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开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快捷支付的绿色通道,利用全省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系统结算等手段,简化流程,确保上述参保人员方便快捷享受工伤保险各项待遇;经办机构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将其中涉及的药品和诊疗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根据国家卫健委更新方案及时调整。

  此外,大力推行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及各级人社服务平台等互联网和“河北工伤保险微信服务号”移动互联平台、手机APP等办理工伤保险服务事项,提倡不见面服务,允许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鉴定和待遇经办等事项的纸质材料采取邮寄或事后报送,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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