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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调整2019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作者: 来源:荆楚网 发布时间:2019-08-28 10:23:00 浏览量:

       随州市人社局日前发布了《关于2019年调整随州市城镇职工工伤待遇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全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行调整。本次调整按照保公平、保生活、保同步的原则实施,按照工伤不同等级逐级调整待遇标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水平,让工伤职工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为: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元;三是与本人伤残津贴挂钩,每人每月以本人2018年12月伤残津贴为基数增加1.5% 。上述新增部分按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五级70%、六级60%的伤残津贴标准计发。调整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如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将补足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生活护理费以2018年度随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390为基数,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5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219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4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1756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30%,即每人每月调整到1317元。

  本次调整的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此次待遇调整计划于8月底前完成,并补发符合上述条件的工伤参保人员2019年1到7月份的待遇增补部分。目前,随州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1319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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