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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工作时发生中暑可以算工伤!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4 12:05:00 浏览量:

    夏天到了,天气炎热,中暑的事情没少发生,其中有的还是在单位上班时中的暑,工作中中暑的,这算工伤吗?
    据工伤法律网向齐鲁晚报了解,聊城一位宋女士在公司除草的时候发生中暑后,聊城市人社局认定为因工受伤。同时,经聊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的劳动能力功能障碍程度为八级。宋女士因为中暑多次治疗,可是还是落下了后遗症,现在说话的时候还有些沙哑。因此她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予以赔偿,但是单位一直未为她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拒绝支付有关工伤费用。
    最终,经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鉴于双方提供证据,最后裁决宋女士完全符合工伤条件,宋女士所在单位应支付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及医疗费、护理费等共六万多元。
    聊城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中暑事件虽经常发生,但近几年因为中暑申请工伤认定的却非常少,近两年只有两位职工享受中暑工伤待遇。一是因为职工对于有的中暑属于工伤不了解,再有这也与参保单位有很大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应当认定为工伤。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中暑工伤认定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和“患职业病有关”的规定。该工作人员介绍,中暑算作工伤需是在工作时间,作为职业病,则要在指定的职业病鉴定机构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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