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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对小型服务行业、季节性用工企业和煤矿企业出台不同的参保缴费政策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3-04-03 11:01:00 浏览量:

     2013年4月2日,长沙市人社局宣布,针对小型服务行业、季节性用工企业和煤矿企业,出台不同的参保缴费政策。其中营业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型服务业可采用“定员”的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定员,是根据实际从业人数、营业场地面积、纳税额、营业额等信息因素确定用人单位的参保人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参保。据统计,小型服务行业全部纳入后,长沙市工伤保险参保户数将扩大10倍,惠及20万人。           

小型服务业:对参保实行动态实名制
        困境:长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介绍,小型服务行业点多面广,流动性大,参保意识淡薄,容易成为参保“死角”。传统缴费模式下,企业很容易通过隐瞒真实员工数目达到逃避或少缴费用目的。

  新规 长沙市人社局明确,营业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及以下的餐饮、住宿、商店等小型服务业单位,采用“定员”的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定员,是根据实际从业人数、营业场地面积、纳税额、营业额等信息因素确定用人单位的参保人数,用人单位申报的人数不得低于根据经营面积核定的最低参保人数。用人单位已按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的,缴费方式不变。

  营业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生产经营相对稳定、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仍按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的方式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

  解读 长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介绍,定员缴费模式下,企业缴费标准是经营面积和营业额等具体指标,作假行为难以实施。

  同时,新政策规定企业为所有和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都缴纳工伤保险,无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与否,都应受到工伤保险保护。这就避免了以往制度下因为人员流动性强,导致部分员工因种种原因缺乏工伤保障的现象。对小型服务行业参保实行动态实名制,职工人数在核定人数范围内发生变化,可以不申报。用人单位注销的,可将年度内的工伤保险权益转让给该营业场地的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营业地址变更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在保险期限内不需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些规定将减少工伤保险在企业间转移接续产生的成本,便于员工流动。

煤矿企业:按产量缴费,每吨8元
困境:煤矿企业是工伤事故多发区,煤矿工人的健康和安全理应受到更多关爱。煤矿企业参与工伤保险的积极性和规范性均需提高。

  新规 各类煤矿企业均应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其所有建立劳动

  关系的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煤矿企业以实际产量为缴费基数;实际产量低于采矿许可证的吨位数的,以采矿许可证吨位数为缴费基数。基准费额确定为每吨8元,按季度或半年征收。缴费标准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适时调整。

  解读 煤矿企业可自主选择按季度或半年征收,可以促使企业积极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季节性企业:设两个缴费周期
困境:传统缴费是一年一缴,对季节性企业而言,这样的模式会让其交纳多余的费用,进而让其选择逃避缴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新规 长沙市人社局明确,年正常生产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季节性用工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实行“定员定额”征收办法。

  “定员”是指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生产经营状况及用工情况,确定参保人数。

  “定额”是指采用定额缴费方式,缴费标准根据一、二、三类行业,分别为10元/人·月,20元/人·月,30元/人·月,缴费标准可由市人社局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适时调整。

  为职工设定3个月和6个月两个缴费周期,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时,可自主选定缴费周期,并一次性全额缴纳保险周期内的工伤保险费。

  解读  季节性企业可根据企业自身的劳动规律,自主选择3个月或6

  个月的缴费周期,可避免企业交纳多余费用,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链接]
小型服务业参保业务由街道劳动保障站负责

  长沙此次明确,小型服务行业的参保工作、受伤害职工的身份确认等工作均由街道劳动保障站具体负责。将业务下沉到基层,改集中办理为就近办理,办理参保业务的时间有望缩短至半个小时左右。(来源:星辰在线,ft22.com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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