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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组织呼吁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3-03-06 09:07:00 浏览量:

  近日,在“农民工尘肺病救助与防治对策研究会”上,多名专家学者、维权律师及NGO人士就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尘肺病予以救助、建立尘肺病救助和补偿基金、强制性缴纳工伤保险等内容提出了建议。

  尘肺病是由于长期吸入大量细微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职业病,目前已成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据估计,目前中国尘肺患者多达600万。大量尘肺病农民工因难以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或用人单位已不存在而无法得到正常途径的救助。

  2011年7月1日生效的《社会保险法》中规定:“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这项制度出台时曾被业内人士看做一大亮点,但由于实施细则不完善、现有条款落实不到位等客观原因,“先行支付”实施效果未能尽如人意。

  在北京义联劳动法律援救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于2012年3月到2012年6月做的相关调研中,调查的287个地级市,只有4个城市的人社部门受理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申请。针对调查情况,他建议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解决剪刀差,通过省级统筹解决工伤保险基金不足的问题。但落地实施,还需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台相关细则和制度。

  在大部分用工企业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者企业已不存在找不到责任主体的情况下,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尘肺病患者的医疗救治也是一个可行的办法。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杨子立提出了将尘肺病纳入新农合的几条建议,一是在县级推动将尘肺病纳入到特殊大病保障,二是提高新农合的统筹层次,以提高筹款能力和偿付能力。目前,四川乐山、云南水富、甘肃古浪和江西修水都将尘肺病纳入当地农村医保,可以建议总结这些地区的经验,扩大试点。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大爱清尘”基金在微博发起寻找两会代表的行动,希望通过他们把尘肺病农民工的心声和与会专家的意见带到两会上。目前已有无锡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长沙老百姓大药房谢子龙等全国人大代表主动联系“大爱清尘”基金,表示愿为尘肺病患者能够得到健全的医疗和生活救助而奔走呼吁。公益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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