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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法院:“工伤一件事一次办”初见成效
作者:涪陵法院 来源:孙琳 发布时间:2024-03-18 10:05:00 浏览量:

近日,涪陵法院行政庭在办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中,充分运用“工伤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成功一并化解双方当事人涉及民事诉讼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以及涉及行政诉讼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

据了解,该案的原告系刘某经营的艺术玻璃店,第三人徐某在该店从事艺术玻璃门窗制作加工工作。2023年3月,第三人在店内传运玻璃材料时,因店内存放的玻璃材料突然倒塌,不慎被砸伤。徐某受伤后,作为经营者的刘某虽然积极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但双方一直对工伤保险待遇未达成一致意见。徐某遂向丰都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艺术玻璃店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并向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刘某得知财产被徐某申请保全后,感到异常气愤,一气之下以艺术玻璃店的名义将丰都县人社局以及丰都县人民政府诉至本院,要求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和《复议决定书》。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了解到徐某在刘某经营的艺术玻璃店已工作多年,双方平时相处融洽,且刘某也向审判人员反映,自己只是“输不起”徐某申请保全财产的“这口气”,打的“气官司”。鉴于此种情况,审判人员认为该案存在良好的调解基础,于是在庭审后,充分运用“工伤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与丰都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的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双方就如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制定了化解方案,随后分头行动、齐心协力与刘某、徐某进行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释法说理。经过府院两家工作人员的协同化解,刘某与徐某最终握手言和,就工伤保险待遇达成一致意见,徐某起诉艺术玻璃店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民事案件不但得以调解结案,刘某还按照约定当庭向徐某先期支付了60000元的工伤保险待遇,而刘某代表艺术玻璃店也向本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撤回对丰都县人社局以及丰都县人民政府的起诉。

近年来,涪陵法院行政庭一直在积极稳妥、探索创新“工伤一件事一次办”的工作运行机制,力求在涉及工伤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府院联动,依托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力量,一并解决双方当事人对工伤保险待遇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多措并举实现多元化解。此项以解决工伤纠纷为小切口的工作机制,却实实在在解决了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大问题,不仅使老百姓打官司少跑路,节约打官司的时间成本,也能从根本上避免程序空转,更能从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以信息共享、系统用力的“互联互通”实现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的“共建共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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