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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鉴定、索赔路
作者:张乔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3-01-04 15:54:00 浏览量:

关注职业病维权难系列报道之三艰难的鉴定、索赔路

让单位“自证其罪”,患者伤不起

     安建峰能在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院作出职业病诊断证明,其中也颇费周折。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一)职业史、既往史;(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安建峰所在的玉雕厂没有给他做过任何职业健康检查,更没有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于职业史、既往史,他又提供不了任何证明材料。安建峰去做职业病诊断时,一度很绝望,他觉得自己走投无路了。石家庄市职业病防治院的医生根据他的自述、提供的材料以及诊断结果,给他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很多人并没有安建峰这么幸运。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需要提交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等一系列材料,其中大部分资料都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虽然《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如实提供相应资料,但在现实中,企业往往不愿意“自证其罪”,并不愿意如实提供患者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

    石家庄市工伤职业病法律援助与研究工作站王胜利律师说,新的《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这比没有修订前有了很大进步。

鉴定机构少,患者伤不起

   安建峰说,他是幸运的。的确,他很幸运,尽管他提供的材料少之又少,职业病防治院的医生还是根据事实做出诊断并给他出具了职业病诊断证明。在全国职业病防治院数量不多的情况下,他又幸运地不用东跑西颠地去外地就诊。

   崇礼县的贡江、张庆武、马绍英等15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张家口没有一家可以做职业病诊断的医院,他们患病后,还要忍受病痛的折磨,一路奔波到保定就诊。患病后本来生活就很拮据,为做出职业病诊断,他们不得不借钱,花费极高。

  据张士谦律师介绍,在一些发达国家,任何一家医院均可做职业病鉴定,而在我国,能做职业病诊断的,只能是职业病防治院或者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而职业病防治院往往只在地级市设立,导致职业病患者要长途奔波进行诊断。目前,我国职业病专门诊断机构不足500家,尚有60多个地级市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个别省份甚至只有1家机构。职业病诊断服务高度集中不利于减少劳动者的诊断成本、降低诊断难度,也容易使错误的诊断难以得到纠正。

赔偿时间漫长,患者伤不起

    陈会君说,为了给父亲讨说法,她申请劳动仲裁,打了几场官司,真的是精疲力尽了,可获得赔偿仍旧是遥遥无期。

    由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下称义联中心)发布的《职业病调研报告》显示,在其调研的工人中,48%的人曾因材料不齐全而被职业病诊断机构拒绝受理。对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人,不少用人单位会一口咬定不是自己的工人。有26.2%的工人在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关材料前,先要为证明劳动关系而进行仲裁及诉讼。为准备齐所有诊断材料,四分之一的工人用了超过三个月的时间,三分之一的人花费超过了1000元。

    待材料齐备,经过平均34天的等待后,工人们才获得职业病诊断结论,随后方可进入工伤处理程序。

    义联中心的调研发现,57.8%的患者经过30天以上的等待,才能领取到工伤认定书,其中最长者花了整整1461天。此后,51.8%的患者又要经过30天以上的等待,才能得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最长者花费了122天。这三个程序中的每个环节都可能面临异议而又复议或重新鉴定。

    此时,若有工伤保险,可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若无保险,则还要再向用人单位追偿。如果对用人单位的赔偿标准不满意,又需要劳动仲裁,还可能启动民事一审、二审程序。若用人单位恶意抵赖,还可能再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根据义联中心的统计,职业病维权最多可达12项程序,加在一起可以达到1926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工伤处理的程序可以达到10项。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与工伤处理实务的操作情况,正常走完全部法律程序(不包括执行程序)的时长可以达到1514天。

    遭受工伤的职工一方面要面对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又要在旷日持久的工伤维权程序中,支付医疗费和打官司的各种开销。“马拉松”式的维权过程,往往更加重了工伤职工的经济负担。在这漫长的维权过程中,患者是在与死亡赛跑,结果是,许多职业病患者没有等到得到赔偿的那一天,他们,抗拒不了死亡的召唤。(河北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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