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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公司、疾控中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彭娟 来源:江苏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5-08-31 07:18:00 浏览量:

张师傅在某公司工作了近十年,去年体检的时候公司通知他体检结果不理想要复查,这一复查不打紧,张师傅竟被查出了“尿毒症”!张师傅一家完全被这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击倒了,待家人冷静下来仔细一查,竟查出了一些不可告人的“黑幕”。究竟原因为何?我们来看昆山法院最近审结的这起案件。


张师傅在2006年左右进入某工业公司工作,因工作性质的原因,张师傅长期接触有害物质。

从2011年开始,公司与市疾控中心签订了健康体检委托协议,由市疾控中心对公司职工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公司通知受检员工。

连续三年的体检中,张师傅都被查出了尿检及听力检查不合格,并在体检表中要求复查。但公司并未将体检结果通知张师傅,也未安排张师傅复查。

直到在去年的体检中,被告公司的工作人员又一次拿到了张师傅体检不合格的体检表,然而针对此次体检结果,市疾控中心已经不是建议张师傅复查了,而是直接确诊了。

此时公司工作人员才将此情况告知张师傅。第二天去复查的时候,张师傅就以“尿毒症”被直接收治入院。此后,张师傅前后住院3次,花费医药费13万余元。

其后,张师傅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公司赔偿了8万元。

经鉴定,张师傅已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鉴定机构认为,公司和市疾控中心未告知体检结果、不组织复查的行为与张师傅未能实际治疗,最终发展成尿毒症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了解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张师傅和家人气愤不已,一纸诉状将市疾控中心和公司都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公司对张师傅的体检结果负有法定告知义务。根据《职业健康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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