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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问题探析
作者:蒋艳玲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3-10-23 08:48:00 浏览量:

 随着我国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以及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实习工作经验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找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又到一年暑假,正值高校大学生实习高峰期,为了积累经验,增加就业的砝码,各用人单位频现大学实习生年轻而忙碌的身影响,他们将通过实习走向各自的人生舞台。但令人担忧的是大学生实习时期合法权益如何保障,而我国在这方面仍处于管理的“真空”阶段。所以,笔者提出自己粗浅的看法,以期对积极探索与构建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保障体系有所帮助。

一、大学生实习的界定

实习是为了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而设置的,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更清楚地认识社会和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是理论教学和其他实践方式无法替代的不可少的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1]。现阶段对大学生实习有不同的表述,本文所称的大学生实习是指学生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者的指导下,学生参加到岗位的实际工作中去,把学到的书本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以取得实际经验,提高理论水平,锻炼工作能力,提高个人岗位工作适应性素养[2]。

二、大学生实习现状

1、实习期变成“盘剥期”,无故辞退实习生或延长试用期现象长期存在

部分用人单位以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利用实习生求职急切的心理,在试用期上做文章。以试用为由延长试用期,并在试用期内不与实习大学生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并在试用期结束时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无端将实习生辞退,或者故意延长试用期,致使实习生自己辞职,然后重新招募新的实习员工,置社会的道德伦理全然不顾,把大学生的试用期当成剥削期,从中获利,这已成为一些用人单位的惯用伎俩[3],致使大学生的实习期成了部分用人单位榨取人力资源的无偿“剥削期”。

2、大学生实习期间发生工伤、医疗等事故,合法权益无法保障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根据大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医疗事故时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依,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保险、待遇等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该为其缴纳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但这些目前根本无法落实。

3、难以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的经济权益

用人单位接收大学生实习,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当于用人单位承担了一定的高教教育职能,同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用人单位的生产效率。由于用人单位付出的财力,当然寄希望大学实习生能为用人单位卖命,部分用人单位只能大学实习生基本的生活保障,甚至有些用人单位分文不给,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合法经济权益难以保障。

三、大学生实习期间相关法律关系

1、大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

实习期间,由于大学生还没有正式毕业,学校和大学生之间仍然是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学校享有对大学生教育管理的权利,也负有教育管理不到位承担过错责任的义务。如果大学生在工作中受到了人身伤害,学校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大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中,学校有过错,没有尽到教育管理的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学校尽到了教育管理的义务,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而由大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2、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是教育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不具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没有义务为大学生发放工资,只按照实习协议给予生活补助。如果大学生在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而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处理。一般而言,也是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但是,如果大学生有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教育管理不到位,也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3、用人单位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

用人单位与学校这间的法律关系是建立在实习协议基础之上的民事合同法律关系,用人单位在完成学校委托的事务,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委托合同基础上建立了委托法律关系[4]。

四、大学生实习期间合法权益保障的对策

1、建立学校实习安全责任分担机制

大学生实习是在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的,有关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只能通过《安全生产法》予以规定。现行《安全生产法》只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与义务,未考虑实习人员、参观人员的安全责任问题。鉴于大学生到用人单位实习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建议在《安全生产法》及实施细则修订过程中补充相关条款,对因实习学生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习学生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依法履行了安全生产责任的,由学校、企业、学生分担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免予暂扣或吊销其有关证照的处罚[5]。

2、强制签订实习协议

大学生实习期间发生纠纷只能依靠民商法律法规进行制约和保护,因此应立法确定用人单位与学校之间实习协议的强制签订制度[6],实习协议须明确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地点、实习劳动保护、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等内容。

3、学校推行大学生实习保险险种

扩展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教职成[2009]13号)的适用范围,使其适用于高校学生实习,将大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伤害赔偿和企业经济损失赔偿纳入保险赔偿范围[7]。

4、大学实习生准确定位和认知自己

大学生和用人单位是教育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大学生应准确认识到这一点,不应认为自己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不会正式员工享受同样的待遇,大学实习生只有准确定位和认知自己,才不会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一些出过激行为。

5、政府加大监管力度

必要时把签订实习保障协议纳入实习生进入市场实习的规则之中,制订详细的就业市场准入规则,不断规范就业市场,相关职能部门也应该通过培训或签订责任书等方式,督促部分单位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8],切实加强政府在该方面的调控与监管力度,为大学生的实习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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