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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6 15:26:00 浏览量:

全市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将在全市集中开展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并同步进行各单位参保信息数据整合与核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凡在我市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应于2017年4月至5月底,网上申报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二、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1、参保单位应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申报职工个人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应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2016年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2016年内在单位工作期间,纳入缴费工资基数项目的全年收入的月平均值。2017年度新进入单位工作的人员,以起薪工资申报)。

2、这次申报的缴费基数作为参保单位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

3、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

4、单位缴费基数按照同期本单位全部参保缴费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

   三、申报程序

1、本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由参保单位在网上直接申报,网址:(http://rspt,jiyuan.gov.cn),仔细阅读有关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网上申报的解释说明。

2、对已经开通网上办事系统的参保单位,请于网上办事系统平台直接进行缴费基数申报。

四、其他事项

1、对不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2017年7月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对该单位参保人员按上月缴费数额的110%强制核定当月应缴费用。

2、如需开通网上办事系统的参保单位,请尽快到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市第二行政区4号楼207室)办理。联系人:李肖肖;电话:0391-6630532  QQ:1662318199  

    特此通知。

济源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济源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         

  济源市失业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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