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9 浏览: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8〕20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2017年度统计年报,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9305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8081元。在确定2018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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