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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德人社〔2011〕92号)

    发布时间:2012-06-25  浏览: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

德人社〔2011〕9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运河经济开发区社保中心,各社会保险市直管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242号),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729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32725元。根据市统计局2010年度统计年报,201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265元,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2865元。在确定2011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以此为依据。

在确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1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时,经本人申请,可仍按上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执行。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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