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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200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发布时间:2010-04-23  浏览:

晋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市劳社工险字[2010]32号


各县(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现将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09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3822元。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计算以此为据。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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