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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受伤

时间:2013-9-5 8:51:00      会员:魏鹏   提问时间:2013-9-5 8:51:00
咨询内容:我在厂里工作第4个月时<未签劳动合同,厂里规定6个月后签>,因别人误操作,使我受伤,MR诊断:1,右股骨内外侧髁及左股骨内外侧髁,左腓骨头骨挫伤,2,双侧膝关节膑上囊及关节腔内少量积液。6月26日受伤,直到现在还不能上班,在这期间,厂里只发基本工资900元,在厂里上班我第一个月是发基本工资900元,以后是900+提成,每月4000元以上。请问像这种情况厂里的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是,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工厂的此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即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仍应按4000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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